宁波公积金2018年制定了最新黑名单规则,触碰了规则将会被记入公积金黑名单。会影响之后公积金办理。
宁波公积金黑名单新规是什么?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规定(试行)》规定了5种情况纳入“黑名单”,并取消职工3年内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资格。
五种情况将被列入“黑名单”
哪些情况将被纳入“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经市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整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纳入“黑名单”:
1、单位逾期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变更、注销或逾期不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转移、封存和启封手续的 。
2、单位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出具虚假证明的。
3、职工提供虚假资料等欺骗手段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4、职工提供虚假资料等欺骗手段提取本人或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5、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
列入“黑名单”将被取消3年内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