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这个帖子应该会上首页,因为关系到所有装修业主的切身利益!
今天上午和装修公司一起到物业这里去办理装修备案手续,物业说90方以上户型需要交300元装修垃圾清运费、300元成品保护费、另外根据设计图纸上的敲墙面积,需要再收取45元/平方的敲墙垃圾清运费,我的敲墙面积是25平方,所以需要收费1125元。
当时正好没带那么多现金,于是先交了600元(即300元装修垃圾清运费、300元成品保护费),1125元暂时没付。回到家,我到网上一查,发现物业收的敲墙垃圾清运费系乱收费,具体是丁桥那边有个业主因为物业要求交这笔敲墙垃圾清运费,投诉到12345,后来市物价局答复说:“按照相关政策,业主装修时产生建筑垃圾,是要向环卫部门缴纳一定的清运费用,不过‘敲墙垃圾清运费’应该已经包含在开发商收过的‘垃圾清运费’里面了,不必重复收取。”物价局认为,物业公司不能向业主强制收取这两项费用,若以业主拒不缴纳这两项费用为由,不予办理装修许可证,也是不对的。“只要业主递上了办理装修许可证所需要的完整材料,物业就应该给其办理手续。”而杭州市房产管理局的意见是,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以物价部门的相关政策为准,详情可以参考杭价服[2009]68号文件,即《杭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中,第二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中的停车收费、装修垃圾清运费等按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规定:因装修搬运材料造成电梯轿厢、楼道墙地面、扶手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物业服务企业可与装修单位(装修人)协商确定一次性修复补偿,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在集中装修过后统一修复。
根据上述文件,杭州市的具体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在杭州价格网上有公布):按照面积不同收费不同,90平方米以下200元/户,90—140平方米300元/户,140平方米以上400元/户。
在找到上述文件和答复意见后,本人向该物业公司电话交涉,指出其在收取300元装修垃圾清运费后再收取敲墙垃圾清运费属于重复收费,是不允许的。
该物业公司的处理非常迅速,在对文件认真研究后,并请示领导同意,马上答复我:免收我的1125元敲墙垃圾清运费。同时表示对所有业主一视同仁,全部免收敲墙垃圾清运费。我们这个楼盘一共有600多户,按照我的收费估算,仅此一项,该物业公司就少赚了60多万。
该物业公司解释说,他们对“敲墙垃圾清运费”的理解出现了偏差,如果是委托该物业公司派人帮业主敲墙并清运垃圾,收费标准是45元/平方。我说这些事情装修公司会做的,就不麻烦你们物业公司了。
鉴于该物业公司处理迅速,知错能改,就不点名了!能这样整改的物业公司也很难得,所以我还是相信这个物业公司能为我们业主服务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