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头痛的事情,大家帮忙看看
两个月前定了一个阳台门,当初说好是用白色的,十天给我们装好
催啊催,等了一个半月,最后说不来装就不要了,第二天终于装上了
结果装上后看看竟然是灰黄色的,当初说门不要了,那个老板说要陪他损失一千多
想到最后打算就将就着用了,临到给钱的时候发现竟然一扇门还有不同的颜色。
老板看了看。骂骂咧咧的跑了。钱是没给
后来他来拆走了两扇活动的门,留下门框和两扇固定的门,不拆了
说一定要我们赔500元。
我们当然不会同意,本省不是我们的错啊。
但是现在急着要装门,老板又不来拆走,怎么办呢?
我们最近拆掉的话妥不妥当?
请各位网友帮忙分析看看。谢谢!